青铜峡市率先为已离任村干部办理基本养老保险
2008年7月17日

  

 

  为构建和谐社会,促进民生发展,青铜峡市在出台《青铜峡市村干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办法》,为

年龄在45岁以下的村干部(妇女村干部40岁以下)办理了养老保险的基础上,今年,又出台政策,将现

任村干部全部纳入养老保险范畴,并扩大范围,一次性拿出126万元,将已离任的244名村干部也纳入养

老保险范畴,成为全区第一个为已离任村干部办理基本养老保险的市。同时,提高了现任村干部的任职

补贴标准。以前,该市村干部的年均任职补贴为4215元,今年调整到近7523元,增加了78%。村干部待遇

的提高,极大地激发了广大村干部的工作热情。(市政府办)

 

 

 
  



本站由青铜峡市发展和改革局、青铜峡市信息中心维护
有什么意见和建议请与我们联系